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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16 作者:吴大平 【原创】 上饶县石人乡毛宅吴家吴氏宗亲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上饶县石人乡毛宅吴家吴氏宗亲理事会 第二条:本会由居住在石人乡毛宅吴家的吴氏宗亲和因各种原因散居在其他乡镇县市的吴家德贵公后裔而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民间组织。在上饶县委、县政府、石人乡党委、石人乡政府领导下,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各级政府的法令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开展吴文化研究交流活动以及宗亲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践行泰伯仲雍谦让、开拓的至德精神,弘扬吴芮维护国家统一安定,发展经济、关注民生的仁爱精神。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上饶县文化局,登记管理单位是上饶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会地址:上饶县石人乡毛宅村吴氏宗祠(筹建中)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探讨江南吴姓始祖吴宣公后裔的历史渊源关系,缕清本族始迁祖德贵公溯而上之的人文历史资料及族谱编撰、会修、再修等相关宗亲事务,负责处理毛宅吴家及其散居其他乡镇的吴氏宗亲的对内对外关系,以及宗族与各级政府的相关关系。 (二)弘扬传统文化,启迪子孙后裔,提升本宗族宗亲的擬聚力及人文形象。 (三)以吴文化研究会为交流平台,积极参与海内外吴文化研究活动,加强联系,增进友谊,促进内联外引,发展当地经济、文化、旅游等行业,为上饶县经济文化的建设添砖加瓦,为营造和谐平安社会而努力!为建设秀美山村而奋斗! (四)设立石人乡毛宅吴家公益活动基金,开展尊老爱幼、助学奖学、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家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自愿申请加入。 (四)热爱吴文化研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经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服务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并维护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维护本会名誉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予以清退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会议。会员代表会议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会议每五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会议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负责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会议负责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会员的入会或退会 (六)决定副会长、执行副会长、副秘书长等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聘任本会高级顾问、顾问、荣誉会长等人选的聘任。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经三分之二或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方能生效 。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也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佳,个人素养优。 (二)在文化学术、个人专长或所从事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有较高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四)本会会长、副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五年。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特殊情况须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发展协调处理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协调处理理事会对内对外相关事务。 (三)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的产生及职责 监事会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经监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会相同。主要发展对理事会重要决策及财务开支进行监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费 (二)各项捐赠、赞助 (三)政府相关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有会计、出纳,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合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自社团登记机关批准之日或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后即生效 上饶县石人乡毛宅吴家吴氏宗亲理事会 (宣)
关于重建上饶县石人乡毛宅吴氏宗祠暨石人乡毛宅村文化活动中心的申请报 告 为更好地弘扬吴文化,传承泰伯至德精神,加强友好联谊,促进经济协作,增强情感交流和信息沟通,学习中国经典传统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堡垒。今特拟在上饶县石人乡毛宅吴氏宗祠原址上重建吴氏宗祠暨石人乡毛宅村文化活动中心。吴氏宗祠(原)南北朝向,其进深为21.5米,东西宽为33.5米,祠堂大门口广场及其西侧停车场约为600余平米,总占地面积逾1300平米。吴氏宗祠建成后,将作为石人乡毛宅村思想文化活动中心,传承经典国学,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文明的基地,为石人乡建设秀美山村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望上饶县石人乡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为感!附吴氏宗祠整体平面图。 上饶县石人乡毛宅吴家吴氏宗亲理事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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